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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准体系:标准已成为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加拿大对此也有很高的要求。加拿大标准委员会(Standards Council of Canada, SCC)是协调加拿大有关机构和组织参与国际标准体系的一家联邦国有公司,经他鉴定合格的标准发展(Development)组织有4家,还有225家在认证(Certification)、测试(Testing)和管理体系(Management System)注册三大评估(Assessment)领域合格的组织。
SCC与世界两大著名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子技术委员会(IEC)合作密切。上述两个机构制定的标准在全球得到了广泛的接受,并为许多国家在制定其本国的技术标准时所采纳,加拿大也不例外。
加拿大对具体商品的规定和要求
对于输出到加拿大的具体商品来说,需受到各自不同的适用于该类别商品规定的规范。
1. 纺织服装除部分商品受配额许可证控制外,还要遵循《纺织品标签法》、《进口货物标识法》(Marking of Imported Goods Order)、《纺织品标签和广告规定》(Textile Labeling and Advertising Regulations)的规定,标签的制作要严格按照《纺织品标签法》的规定,注明产地、生产商、成分和洗涤方式等。用于儿童睡衣的织物和家具装饰布必须符合严格的易燃性指示要求。濒危物种的皮制品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进口。
2. 提供玩具的生产商、进口商到零售商随时都会受到加拿大政府检验员的定期监督和检查, 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危险产品(玩具)法》(Hazardous Products Act (Toys))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内容包括包装、电路、机械、热量、毒性、腐蚀性、振动、弹性以及一些特别玩具和组件如娃娃和软体玩具等的标准及测试技术等。出口商应在出口前通过进口商取得这些检验员对产品的认可。如果测试结果不合格, 检验员会留给零售商自行销毁。虽然这是个自愿控制系统, 但出口商还是要充分重视。此外, 玩具出口还要注意年龄分类指示(Age Classification Guidelines),即产品要分成两大类——3岁以下和3岁以上。这些指示是加拿大工业部根据美国《玩具和儿童物品规定》(USA Regulations for Toys and Children’s Articles) 指定的。
3. 加拿大对家具的质量标准要求非常高, 在世界上仅次于日本, 两套最重要的标准是由加拿大通用标准局(Canadian general Standards Board, CGSB)和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制定的。在大多数情况下, 这些标准是行业自愿遵守的标准, 但它们和ISO一样, 在加拿大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认知度。有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是易燃性问题。不符合《危险产品法》(Hazardous Products Act)的规定在加拿大市场销售家具是不合法的。加拿大家具制造商理事会(Canadian Council of Furniture Manufacturers, CCFM)实施了一项自愿计划, 该计划是参照美国“家具装饰行动理事会”(Upholstered Furniture Action Council)推行的指导手册, 鼓励生产商在家具装饰和填充物中使用烟蒂阻燃材料。 |